武义县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武义县清溪口水库供水工程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6月24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武义县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武义县清溪口水库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武义县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清溪水厂、验收监测报告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三人组成。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备案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义县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位于熟溪北路66号,是集饮水、制水、供水、管道安装、维修为一体的国有独资企业。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和社会经济统筹发展,满足桐琴、泉溪片区工业企业和居民的用水需求,同时也为了城乡供水更为安全可靠。公司实际投资2800万元,实施清溪口水库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从泉溪镇境内的清溪口水库直接取水,现已建成日供水4万吨的规模(一期2万吨、二期2万吨)。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07年6月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武义县清溪口水库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7年6月25日通过武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武环建[2007]85号。
本次验收范围为武义县清溪口水库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体验收。一期投入使用为2008年,二期投入使用为2014年。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的1.8%。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供水工程项目整体验收,不包括供水管道,验收供水工程实施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项目变动情况详见表。
表 建设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项目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
情况说明
生产设备
详见验收表2-2生产设备一览表
二氧化氯发生器减少4台,增加次氯酸钠储罐3只
原辅材料
详见表2-3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制备二氧化氯的原料相应取消
污染物变动情况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
企业实际未建设食堂
不产生食堂油烟废气
生产工艺
采用二氧化氯消毒
改用次氯酸钠消毒
次氯酸钠消毒工艺使用安全,操作简单、消毒效果好
评价标准变更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1类标准
实际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于200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废水处理工艺
滤池反冲洗水和沉淀池废水经澄清池沉淀澄清后排放
经图3-2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上清液排放
对处理工业进行提升改造,且不产生湿污泥,为脱水后干污泥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表3-1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一览表
类别
污染物
污染来源
处理措施
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COD、BOD5等
员工生活
厂区污水处理设施
环境
生产废水
COD、SS等
滤池反冲洗水等
污泥处理设施
噪声
/
设备运行
隔声降噪
固废
废包装袋
原料使用
由江山市富达化工有限公司回收利用
干污泥
废水处理
由武义县王宅镇要巨红砖厂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武义县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武义县清溪口水库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丰合检测(2020)验字第06-031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工况大于75%,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pH值、COD、SS、BOD5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
(3)固废
废包装袋由江山市富达化工有限公司回收利用,污泥交由武义县王宅镇要巨红砖厂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的预测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武义县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武义县清溪口水库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基本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固体废物环保治理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附图附件,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做好清洁生产工作,落实好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环保和安全事故;
3、积极协调与下游村庄、清溪口水库管理处的相互关系,妥善处理供水、发电、灌溉等关系,确保水生生态环境。
武义县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公示时间: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8月8日
公示网站:http://www.wywater.net/
举报电话:0579-87663919
验字供水工程.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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